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余华英前后共拐卖13名儿童,这些儿童均被从西南地区拐卖至河北邯郸。据检方指控,从1993年到1996年,短短三年多的时间里,余华英和龚某良一共拐卖了来自多个家庭的11名儿童,其中有3对是姐弟或兄弟。2004年以后,余华英又拐卖了两名儿童,在面对警方审讯的时候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据悉,余华英初次作案是在1992年卖了自己的私生子,这个孩子目前尚未找到。
村民们和社区工作人员多多少少都知道余华英和她的丈夫王某文。多位村民表示,他们知道余华英在外面拐卖小孩的事,也知道王某文曾因为偷东西被判刑。余华英的嫂子表示,夫妻俩都是好吃懒做的类型,否则不会做这种事情。
华人网小敏编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