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平武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田某某隔空猥亵儿童案”入选。在该案中,田某某通过社交软件添加未成年女性网友后,胁迫未成年女孩向其发送隐私部位照片、进行裸聊等,法院认定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田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该案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以此案为例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同时呼吁、提醒广大家长重视对未成年人子女使用网络的监管和保护。
“隔空猥亵”
男子胁迫未成年女孩发不雅照和裸聊
被判猥亵儿童罪获刑两年半
据了解,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期间,田某某使用社交聊天软件的虚拟恋人小程序匹配多名未成年女性网友。添加对方为好友后,田某某通过社交软件获取未成年女性的照片、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又在聊天软件上威胁未成年女性,扬言将对方的个人照片头像修图到裸体女性的照片上,并将裸照曝光给对方亲友的方式,胁迫未成年人向其发送隐私部位照片、进行裸聊等。
▲资料图
2023年2月25日,田某某添加王某某等6名未成年被害人为好友后,在明知其中有被害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使用同样的方式胁迫被害人向其发送隐私部位照片,因上述被害人均拒绝而未得逞。后被害人王某某等人报警,本案遂案发。
平武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田某某以满足性欲为目的,明知对方系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而胁迫、诱骗该儿童通过网络视频聊天、发送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实施淫秽行为,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田某某通过网络实施猥亵儿童的行为虽未直接接触被害人,但因其具有隐蔽性强、受害人多、通常采取诱骗或胁迫手段等特征,其社会危害性不亚于甚至超过传统的猥亵儿童行为,依法应予以严惩;且田某某具有多次猥亵儿童未遂的情节,以及敲诈勒索被害人的情节,均可酌定从重处罚。
法院同时指出,田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遂以犯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田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法院呼吁:
广大家长重视
对未成年人子女使用网络的监护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表示,“隔空猥亵”是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型违法犯罪手段。与传统猥亵相比,其隐匿性更强,被害人辐射面可能更广,对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造成的伤害往往更大,潜在社会危害性也更大。自201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相关指导案例以来,各地逐步将该类行为进行刑事打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2023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司法解释的方式,将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为司法机关打击惩治这种行为,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意义重大。
该案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以此案为例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并通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向广大学生家长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呼吁、提醒广大家长重视对未成年人子女使用网络的监管和保护,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同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此案为鉴,将预防网络性侵未成年人这一主题纳入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内容,并多次开展相关法治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华人网阿肆编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