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荆州交警三大队的十一中队民警在业务办理大厅内查获了一名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覃某良。据悉,覃某良在酒后驾车的过程中前往交警中队办事,却因此被交警发现,最终被查获。
事发当天上午10时许,十一中队业务办理大厅内响起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一辆三轮摩托车停在了大队门前,驾驶员覃某良下车后径直走进中队的业务办理大厅。中队值班民警注意到覃某良身上散发出强烈的酒味,因此对其进行询问。
覃某良坦承驾车前喝了酒,随后,民警当场对他进行了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让民警震惊,覃某良的酒精含量高达238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标准。鉴于此,民警将覃某良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最终血检结果为208.6mg/100ml,符合醉酒驾驶标准。
更令人意外的是,覃某良竟然没有驾照。他在当天上午喝了半斤白酒后,自以为没事地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前往交警中队咨询车辆办牌照的事宜。然而,由于醉酒后驾车,他自投罗网,最终被交警逮个正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新的酒后驾驶规定,覃某良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50mg/100ml以上,将被追究危险驾驶罪刑事责任,同时在未来5年内将不能申领驾驶证。目前,涉案车辆已被暂扣,案件正处于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在此提醒,酒后驾驶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每位驾驶者都应时刻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原则。
华人网阿肆编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