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全国总工会发布通知表示: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春节期间,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的冬季专项行动。
不过,随着农历春节越来越近,就在国内如火如荼开始大力整治欠薪的同时,一些赴柬务工的同胞却依然再苦苦等待自己的劳动所得。除了欠薪之外,也有很多身为债权人的同胞,在与债务人使出浑身解数、“斗智斗勇”止于,却依然拿不到对方拖欠的资金。
身在异国他乡, “告状无门、官司难打、费用高昂、执行困难”的现实,让很多同胞在柬埔寨很难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打官司找不到法院大门,
找律师咨询却要先行付费
受过去三年新冠疫情的影响,一些在柬中资企业曾陷入经营困难的境地。为了维持公司的日常运营,部分企业开始采取降薪、裁员等方式来控制公司的日常运营成本。不过,即使这些企业采取了相关措施,依然一些中籍员工难以按时拿到自己应得的薪资,甚至拖欠长达半年和更长时间。
来自安徽的陆女士告诉柬单网记者,自己就经常性被拖欠薪资,最后迫于生存压力,在2021年向原公司提出离职并另行择业。但截止目前,陆女士的原公司仍然以经营困难为由拒不支付拖欠自己的薪资。
“我是2019年的时候就来到柬埔寨,当时就在之前的这家公司工作。”陆女士表示,“从2020年开始,原公司就开始拖欠中籍员工的工资,这期间最长的一次就达半年。”
陆女士表示,在自己印象中,原公司按时发工资的情况屈指可数,更多的时候还需要自己向财务申请才能拿到。
“基本上每天的生活,就是想着怎么从财务那里拿钱,因为我国内房贷压力很大,所以当时才选择来柬埔寨务工。”陆女士说。
“虽然这是我的合法收入,但是每次找财务要钱的时候都要大费周章,因此我在2021年的时候选择离职,只不过之前拖欠我的工资至今为止也没能拿到。”
陆女士表示,自己先后多次向身边朋友咨询,如何向柬埔寨本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有时候连去哪里起诉都不知道。“后来在本地朋友的推荐下,我来到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准备聘请一位律师来同原公司打官司。”陆女士说。
“不过,接待我的律师表示,如果我想要打官司,按照原公司拖欠我的薪资计算,相关费用预计在2000美金左右,这还不算后期在打官司中需要额外支付的其它费用;此外单就这次咨询,我就支付给了律师300美元的咨询费,因为柬埔寨没有国内那样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这里只要打官司,就得支付律师费和各种费用。”
陆女士告诉记者,最后她还是选择继续与原公司协商索要自己被拖欠的薪资。“虽然这很徒劳,但是我也只能这么选择,因为即使诉诸法律,可能最后除去各类开支,拿到手的钱也所剩无几。”陆女士说。
执行层面困难重重,
部分债权人曾遭人身威胁
除了在企业工作被欠薪之外,在走访中记者了解到,还有部分同胞则是与他人有经济纠纷,这导致本应该收回的资金却被债务人已各种理由拖欠不给,甚至部分同胞还受到了来自债务人方面的人身威胁。
在西港从事建材生意的吴先生告诉柬单网记者,自己之前曾卖给一个客户的装修物料。然而,这笔无聊的货款已经被拖欠了近3年。“这笔钱虽然不到2万美元,但是却被拖欠了快3年。”吴先生说。
“这个客户2019年的时候来柬埔寨盖楼,后来因为“818事件”,他的工地被迫停工,2021年他又回来柬埔寨继续盖,这期间向我购买了2万美元左右的建材”。
吴先生表示,当时这个客户也是熟人介绍,因此自己在收取了客户4000美元的订金后,就将价值2美元左右的建材发给了这个客户。然而后续向其索要尾款的时候,这个客户却以资金紧张为由,找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这一拖就将近3年。
期间,吴先生无数次向这个客户索要剩余尾款,然而这个客户却对吴先生避而不见,后面甚至拉黑了吴先生所有的联系方式。
“后来,我找律师向西港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判决这个客户必须支付拖欠我的尾款。”吴先生说,“不过,虽然我在法律上胜诉了,但是对方依然拒不履行,并表示我给他造成了名誉损失,还要我付出代价。法院的判决变成了一纸空文,我还是拿不回属于我的钱。”
除了吴先生之外,柬单网此前也报道过三名在西港的中国投资者曾被“一楼三租”,在西港法院判决胜诉的情况下,却依然拿不回属于自己的25万美元资金。(详见报道:房东一楼三租!中国投资者赢了官司,却要不回25万美元)。
报道中的三位中国投资者陈先生和潘先生,也被本地房东威胁:自己的父亲是将军,在西港有很大的势力。截至目前,4年过去,陈先生等人依然没收到本地房东应该退给他们的租金。
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完善,
让部分债务人有恃无恐
在走访中记者了解到,虽然在柬埔寨打官司相较于国内而言成本要高很多,但在举证充分的情况下也能够胜诉。然而,部分同胞即使打赢了官司,由于柬埔寨没有国内那样完备的强制执行措施,却让输了官司的债务人有恃无恐。
一位本地律师告诉柬单网记者,在柬埔寨打官司,除了需要如实向法院提交完整的证据之外,也可以向法院做出额外的申请。“通常一个案子在宣判之前,都需要向检察官提交完整的证据,若被告不是柬埔寨公民,那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在案件完结以前,禁止被告离开柬埔寨。”这位律师说,“不过,实际在执行层面,却会出现很多问题,这也是很多被告敢无视法律的原因。”
这位律师坦言,案件在审理期间也会出现各种意外情况,而这也是部分债务人敢于有恃无恐的原因:
例如,原告在向法院提请禁止被告离开柬埔寨之后,法院向柬埔寨的其它政府部门提交协助文件还需要时间。在此期间,有的被告可能利用这个时间差直接离开柬埔寨。只要被告不回来柬埔寨,原被告双方可能就会陷入僵局,最终导致案件进行不下去。
有的被告在收到法院传票后,也会聘请律师,让法院延期审理。这时候原告和被告就开始“隔空斗法、相互对耗”,但大多数时候原告因为时间和资金问题,最终被迫撤诉,维护合法权益也不了了之。
有的原告虽然胜诉,但柬埔寨目前在强制执行方面还没有中国那样完善,导致向法院申请查封保全被告名下财产期间,被告可能早就完成了财产转移;如果原告是外国人,只要他选择回国且不来柬埔寨,即使柬埔寨的法院判决原告胜诉,原告也很难最终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过这位律师表示,虽然在柬埔寨强制执行困难,但依然可以通过“双认证”(即:所在国外交部和被告国籍所属国大使馆认证)的形式,让在柬埔寨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被告所属国家的认可,这样也能够让其国家的司法机关保障原告的合法利益。“只不过,这也需要一定时间。”这位律师说。
(华人网亮仔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