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脖子作为深受消费者喜爱的零食类型,近来发展出了卤鸭脖、风干鸭脖、手撕鸭脖等细分产品。而往年,有部分鸭脖产品被检测出过菌落总数超标,令不少消费者担心买到的熟食制品不合格。
为守护消费者权益,今年3•15之际,红星新闻记者从多个商超、电商购买了8个人气品牌的预包装鸭脖子产品——周黑鸭的趣享卤鸭脖(甜辣味)、良品铺子的鸭脖(甜辣味)、来伊份的来吃鸭香辣鸭脖(中辣)、卤味觉醒的手撕鸭脖(黑鸭味)、周小贱的手撕鸭脖(烧烤味)、回味一梦的手撕风干鸭脖(香辣味)、恋上鸭卤铺的甜辣鸭脖、口水娃的香卤味鸭脖。并委托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检测各个产品的菌落总数是否符合要求。
3月12日,红星新闻收到检测结果:以上8个品牌的预包装鸭脖子产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其菌落总数检验均符合要求。
8款送检的预包装鸭脖子产品
预包装零食该怎么选购?
提醒:细看其标签
如今,在超市、商店里,鸭脖、薯片、糖果、坚果,零食产品琳琅满目,深受不同人群喜爱,它们就像是生活中的调味剂,给予消费者即时的愉悦和满足。那么,零食该怎么选购呢?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技术人员给出了具体购买建议。
首先,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消费者应优先选择持具有合法资质的售卖场所。若通过电商平台等线上途径购买,应索要清晰的产品资料,保留产品截图和付款凭据,必要时要求卖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其次,外观检查不能少。注意检查外包装是否清洁、有无破损,真空包装食品是否出现漏气、胀袋、胖听等现象;检查外包装标签信息是否模糊、是否有篡改或补印的痕迹。出现上述情况切勿购买。
接着,细看其标签,做聪明的购买人。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标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技术人员告诉记者,一看名称和类别:食品名称应是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如食品名称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时,应在其旁边标注规范的名称。当食品名称可能出现混淆时,可细看包装上标示的产品类型;二看包装上标示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并按规定的贮存条件进行贮存,如“-18℃以下冷冻贮存”“冷藏保存”“储存于阴凉、避光、干燥处”等。如不能及时食用,应按标签标示贮存条件保存,并在保质期内食用。预包装食品拆封、打开后及时食用。
对于标签,还要会看配料表、营养成分表——
配料表是了解食品的主要原料、食品组成的最重要途径。按照“用料量递减”原则,配料表按配料用量高低依序列出食品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不按递减顺序排列。食品中含量越高的成分,排位越靠前。消费者可根据喜好选择配料符合意愿和要求的食品。预包装食品中营养成分表说明每 100克(g)和(或)每100 毫升(mL)和(或)每份食品可食部提供的能量以及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等营养成分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比。
需要控脂、控糖的消费者应仔细阅读营养成分表,可选择脂肪、碳水化合物含量相对偏低的食品。对于标签标示0糖、无糖成分的食品,如原料使用了小麦粉、大米,其所含淀粉经人体代谢转化为葡萄糖,食用后会导致血糖升高,即使是食用“无糖”产品,也切莫贪食。消费者还应关注钠的含量,控制食盐的摄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建议控制糖的摄入量,每天不超过50克,最好控制在25克以下;成年人每天摄入食盐不超过5g,烹调油25~30g;幼儿和儿童更要控制糖、油、盐的摄入。
特别提醒大家,特殊人群谨慎选择:苯丙酮尿症患者、以及孕妇和婴幼儿不宜食用含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的食物;过敏体质人群应特别关注标签标示的致敏物质信息,食品中可能存在的过敏原成分包括: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鱼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对于进口食品,不购买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进口食品。代购需谨慎。零食虽好吃,但为了自身健康,切莫贪吃。
买到变质食品,可以索赔吗?
律师说法: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赔偿
那么,消费者在门店若是购买到变质或有问题的预包装食品,可以索要赔偿吗?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周衍律师告诉记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 高兴佳律师则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按该条第二款,首先可以要求赔偿购买价款(即退款),此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一千元。同时,高兴佳律师给出了索赔建议:保留购物小票或其他凭证;不合格食品本身;如食用不合格食品导致身体损害的,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单据等,“消费者可直接与销售店家或生产厂家协商解决,或可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举报,仍未解决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判。”
华人网阿肆编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