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一男子驾车撞人已致2死6重伤,死伤者主要是儿童!根据警方通报,3月1日13时40分左右,一男子驾驶机动车冲撞行人导致多人伤亡。更加令人痛恨的是,该男子冲撞行人的地点是当地一所小学门口,其选择的时间还是孩子们下午上学的高峰时间!根据警方通报,该男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具体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事件发生后,当地市民纷纷排队为受伤学生献血,多处献血点献血者已经爆满。谁能想到,新的学期才刚刚开始不久,这些可怜的孩子就在自己的学校门口身受重伤,甚至离开人世!网友呼吁必须要对肇事司机依法严惩,那么,肇事司机涉嫌什么犯罪呢?1. 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规定,以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罪指的是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要认定构成本罪,最主要的有两点:一是行为必须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二是必须采取的是“其他危险方法”。本罪中的“公共安全”,指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以及公共生产、生活的安全。“不特定”强调的是行为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则是行为人事先难以预料、难以控制的。在前述案件中,肇事者王某涛于上学高峰时间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