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多名律师在网上实名举报,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某某硕士论文严重抄袭,并向刘某某就读的南京大学反映情况。26日,举报者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们查重发现刘某某的硕士论文抄袭率超63%。南京大学法学院对此表示,校学位办正在调查此事。刘某某本人表示,对被举报一事不清楚。北京律师金磊是举报者之一,他在举报信中称,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某某论文第2部分8412字,抄袭部分7289字,抄袭字数占比高达86.7%;论文第3部分总字数7556字,抄袭部分7259字,抄袭率高达94.7%。26日下午,金磊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于25日去了南京大学,已将举报信的纸质版交给了南京大学学位办。金磊律师的举报信与金磊律师一同公开举报此事的还有北京律师张庆方,他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刘某某2004年至2006年就读于南京大学法学院并获得了法律硕士学位,其硕士论文题目为《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程序研究》。但张庆方使用中国知网的查重功能等工具对该文进行查重,发现该论文的抄袭率超63%。据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刘某某目前仍显示为该院副院长。26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刘某某,询问其是否知道有律师举报她硕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