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上海普陀区的傅女士发起了求助。今年33岁的她天生有轻微的智力残疾,与奶奶一起生活。2015年,祖孙俩搬入一套价值350万的动迁安置房,并获得100多万现金补偿。傅女士后经介绍认识了外地来沪打工的小胡。根据傅女士描述,一开始小胡的脾气很好人也老实本分,傅女士也对他产生了好感。2018年两人正式登记结婚,然而婚后一切都变了样……在婚后小胡不仅没有和傅女士共同生活,还彻底变了一个人,经常向她要钱。不仅如此,小胡还以今后要生小孩换大房子为由,逼迫傅女士和她的奶奶将原本的动迁房卖掉。小胡拿到老人存有450万元的银行卡后逃回江西老家,每天卡着取款上限蚂蚁搬家式将积蓄全部卷走。老人今年初病逝后,傅女士要求丈夫归还钱款。而小胡早已不知所踪,甚至在电话中扬言,就算法院、派出所来找他,他也没钱。中国妇女报评论:如此缺德之人,法律不应让他逍遥!傅女士本以为找到可以依靠的人,结果却是“引狼入室”。结婚绝不是敛财的“捷径”,“耍无赖”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做人当有底线,婚姻不容亵渎。如果居心叵测,借婚姻关系行卑劣敛财之事,于情于理于法都将受到谴责与处置惩戒。如此缺德之人,法律不应让他逍遥!华人网阿肆编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