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是相识多年、亲密无间的好友。平安夜、跨年夜时,她邀请好友到家中做客共度佳节,未料“闺蜜”转眼变小偷,对方竟见财起意,两次盗走价值三万余元的包包和项链。日前,经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家中失窃万元财物,转眼被挂上了闲鱼“我家被盗了。”2023年1月3日,一名女子向武汉公安报案称家中丢失了价值上万元的物品,“今早我发现三个奢侈品包和一条项链不见了,那条项链在1月1日凌晨时还戴过,戴完后就放到衣帽间梳妆台的抽屉里再也没动过。”借此,民警将案发时间锁定在2023年1月1日至1月3日之间。经调查发现,被害人家为两室一厅结构,一间卧室住人,另一间改造成为衣帽间,被盗财物均放置于衣帽间内。而大门是被害人家里唯一的出入口,门锁为密码锁,门铃有监控,门窗均没有被破坏的痕迹。监控显示近三天除被害人外,只有两人进出过,一人是被害人的好友刘某,另一人是请来家中做清洁的保洁阿姨。民警立即传唤二人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但她们均否认实施了盗窃。然而次日,案件便迎来了转机。被害人心想小偷或许会在二手交易平台销赃,抱着试一试的
好闺蜜劝你,你以为你赢了,结果输的很彻底